江蘇國稅:強化采購預算源頭管理
江蘇國稅:強化采購預算源頭管理
全面探索實施“先立項、再預算、后實施”的采購工作流程
本報訊 2017年,江蘇省國稅局深入落實稅務總局強化政府采購源頭管理的工作要求,以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環(huán)節(jié)為重心,全面探索實施“先立項、再預算、后實施”的政府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了采購預算管理乃至整個政府采購工作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專業(yè)化水平,取得了積極成效。
據了解,為把政府采購工作做好,為服務稅收中心工作提供保障,江蘇省國稅局一直堅持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首先,關口前移,有效規(guī)范政府采購工作流程。一是嚴把立項關,逐項論證。江蘇國稅深化“大采購”的意識和理念,采購部門對下一年度所有需采購的事項,不設最低金額標準全部進行立項審核。采購部門對擬采購事項的預算科目、品目類別進行匯總和分析,各需求部門細化采購預算,做到項目明晰、數據準確。同時,對信息化類項目建立專家論證制度。此外,資產管理部門核對現有資產存量、資產狀態(tài)、配置標準等情況,對各部門提出的采購需求進行審核。二是嚴把預算關,科學編制。在嚴格立項審核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預算管理工作的“合法規(guī)范、綜合預算、零基預算、責任共擔”等四項原則。
其次,堅持問題導向,有效降低政府采購管理風險。一是細致項目梳理,防止預算編制不全面的問題。江蘇國稅通過“立項先行”,在編制預算時掌握下一年度所有采購項目情況,并通過細致梳理、統(tǒng)籌安排,避免由于預算編制不全面導致的臨時性、突發(fā)性采購項目較多,采購預算調整頻繁等情況。二是開展項目論證,防止預算管理不科學的問題。通過在預算編制前對所有項目進行立項審核,科學論證,有效避免了預算編制時采購項目不細化、采購標準不統(tǒng)一、采購預算與實際采購相脫節(jié)等問題。三是對照項目實施,防止預算執(zhí)行不到位的問題。針對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調整程序復雜、調整機會有限,基層單位追加、追減和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無法及時體現,導致出現政府采購和計劃調整相脫節(jié)的狀況,江蘇國稅通過強化項目意識,對照項目實施,可以有效避免基層單位不按政府采購計劃執(zhí)行采購,隨意追加減政府采購計劃,超預算采購等現象的發(fā)生。
最后,確保成效,有效發(fā)揮政府采購職能作用。一是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工作水平。江蘇國稅通過“先立項、再預算、后實施”,采購部門全程參與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對所有需采購事項進行立項審核,準確掌握下一年度所有采購事項的具體情況,規(guī)范選擇采購方式。二是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內部控制水平?!跋攘㈨棥⒃兕A算、后實施”的新模式是從源頭入手,使采購預算管理、政府采購計劃、支付審核環(huán)節(jié)互相制約。依托新模式,江蘇國稅不斷健全完善依法合規(guī)、風險可控、運轉有序的政府采購預算管控制度,有效防控和化解財務管理風險以及由此產生的廉政風險。三是進一步推動稅收中心工作發(fā)展大局。當前,江蘇國稅稅收現代化建設進入深化集成的關鍵時期。為此,2017年,江蘇國稅政府采購部門著力完成了各項稅收業(yè)務軟件開發(fā)與維護、機房和網絡線路租用、12366呼叫中心擴容、服務器設備增配等重大項目采購任務,更好地發(fā)揮了政府采購推動稅收事業(yè)改革發(fā)展的保障性和服務性作用。
(張雪飛 徐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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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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