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采購報社主辦 財政部指定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
當前位置:首頁 >>理論實務 >> 理論前沿電子報 >> 德國:在采購程序中減少對貿易和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德國:在采購程序中減少對貿易和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欄目: 理論前沿,電子報 時間:2023-08-07 19:14:27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摘要】

【國際動態(tài)】

 德國:在采購程序中減少對貿易和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本報訊 近日,歐洲法院的一項裁決涉及采購程序中公司的貿易和商業(yè)秘密,導致德國公共采購機構在準許查閱檔案和轉發(fā)文件方面的做法發(fā)生變化。也就是說,當標記為機密的信息被披露給其他當事方時,德國訂約當局并不會承認所謂的貿易和商業(yè)秘密保護需要。

具體來看,該項裁決是關于波蘭某項目開發(fā)合同的法律糾紛。在對授予合同提起的審查程序中,申請公司要求披露競爭投標人在投標書中的某些信息,而這些信息早已被標記為貿易和商業(yè)秘密。申請公司稱披露(尤其是證明人、分包商和執(zhí)行概念等信息)是必要的,且證明了這一要求的合理性,同時還指控訂約當局違反了德國公共采購法。

在這種背景下,歐洲法院在關于適當處理與要約有關的機密信息的裁決中作了一些具有現(xiàn)實意義的聲明。歐洲法院認為,訂約當局可能不會自動遵從投標人的簡單保證,即不會因為投標人聲稱所提供的某些信息應作為機密對待,就拒絕將有關信息傳遞給其他利益方。因此,投標人必須詳細證明某些信息的實際保密性,而訂約當局必須要求投標人為此提供適當?shù)淖C據(jù)。例如,有關信息的經(jīng)濟價值和競爭相關性、知識產(chǎn)權對其的保護等。如果投標人提供的證據(jù)不能令人信服,則訂約當局必須向要求披露的其他利益方提供有關文件和信息。

因此,根據(jù)歐洲法院的最新判例法,簡單將投標文件中的敏感信息標記為貿易和商業(yè)秘密,已無法確保在采購程序中對競爭者保密。特別是在審查程序中,當檢查檔案時,要約的內容將有可能被提供給競爭者,而這顯然與有關公司的意愿相悖。

據(jù)悉,第一公共采購庭和德國訂約當局已經(jīng)采納了上述做法,并參照歐洲法院的決定,開始在標書和訴狀中傳遞簡單標記(即簡單標記為貿易和商業(yè)秘密)的信息?;诖耍嘘P投標人有必要盡快采取相應措施,盡可能保護好機密信息。

(編譯/張舒慧)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267期第3版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jīng)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jīng)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梢云圃?、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shù)剜]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