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共采購法》法律草案完成討論
【國際動態(tài)】
澳門《公共采購法》法律草案完成討論
本報訊 記者張舒慧報道 近日,澳門行政會完成了《公共采購法》法律草案的討論,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公共采購法律制度的適用范圍,訂定透明、公開、公平競爭等公共采購的重要原則。同時,訂定參與公共采購程序的候選人及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二是明確及統(tǒng)一公開招標、預先評定資格的限制招標、競爭性談判、咨詢及直接磋商的公共采購程序類型。為提高行政效率及節(jié)省成本,設立集中采購制度,并訂定客觀及公平的公共采購判給準則。三是訂定公共采購合同的變更、消滅及違反合同的處罰規(guī)范。同時,訂定違反公共采購制度的行政違法行為。四是為增加透明度,設立載有公共采購重要資訊的公共采購網頁。
據(jù)悉,現(xiàn)行澳門公共采購法例已實施多年,為提升公共行政效率及加強對公共采購程序的監(jiān)督,澳門特區(qū)政府分階段立法,先于2021年修改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提高公共采購程序的門檻金額,再通過全面檢討相關法例后制定本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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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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