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創(chuàng)新采購的合同類型與組合
【合作創(chuàng)新采購】
探索創(chuàng)新采購的合同類型與組合
■ 王磊
《政府采購合作創(chuàng)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政府采購在推動科技創(chuàng)新和應對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方面又邁出了重要一步?!掇k法》規(guī)定的合作創(chuàng)新采購是一種全新的采購方式,通過引入合作研發(fā)、風險共擔和成果社會共享的采購模式,更好地利用財政資金支持科技創(chuàng)新,并促進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的合作。
為了更有效地推動創(chuàng)新及其商業(yè)化,需要采購合同能夠靈活適應項目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掇k法》提到了多種合同類型,如成本補償合同和其他激勵機制。筆者將介紹幾種常見的合同類型,這些合同類型在國際上廣泛應用于管理復雜的研發(fā)項目,通過了解這些合同類型的基本特點和用途,探討是否適合引入或者在現有政策框架下是否適用。
合同類型概述
一是成本補償合同。成本補償合同允許采購人與供應商共擔研發(fā)成本,同時通過激勵措施鼓勵供應商達成或超過項目目標。這類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CPFF):供應商得到實際成本補償加上預先商定的固定費用,該費用不隨實際成本變動而變動。
——成本加激勵費用合同(CPIF):除了成本補償外,還包括額外的激勵費用,這些激勵依據供應商完成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來調整。
——成本加獎勵費用合同(CPAF):供應商的報酬包括所有成本和基于達成特定績效目標的獎勵。
二是固定價格合同。固定價格合同為供應商和采購人之間提供了明確的價格框架,適用于項目目標明確且可預測的情況。在這種合同下,供應商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價格內完成所有工作,風險由供應商承擔,這激勵供應商控制成本并提高效率。
三是時間和材料合同(T&M)。時間和材料合同適用于那些難以預先確定工作范圍和持續(xù)時間的項目。在這種合同中,采購人支付供應商基于實際工作時間和使用的材料成本。這種類型的合同在初始研發(fā)階段或當項目需求可能變化時特別有用。
合同類型在創(chuàng)新采購中的應用
——風險管理。在面對高風險的創(chuàng)新采購項目時,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型是至關重要的。成本補償合同類型(如CPFF、CPIF和CPAF)提供了一種方式,通過共擔在研發(fā)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成本,減輕供應商面臨的財務風險。
例如:CPFF合同允許供應商覆蓋所有合理的成本,并獲得額外的固定費用,這種結構適合那些研究方向明確但成果不確定的項目。
CPIF合同通過激勵機制,鼓勵供應商在不超過預算的前提下盡可能高效地工作,激勵費用的多少取決于他們達成特定成本目標的能力。
CPAF合同則更注重績效,為供應商設定明確的績效目標,根據他們達到這些目標的程度來調整獎勵費用。
在使用這些合同時,采購人可以更有效地管理項目風險,確保即使在不確定性很高的項目中也能推動供應商向預期目標努力。
——激勵機制。有效的激勵機制可以顯著提升供應商的創(chuàng)新動力。在創(chuàng)新采購中,合同需要設計得能夠激發(fā)供應商的創(chuàng)造潛力,并推動他們在項目中采用創(chuàng)新方法。
例如:CPIF和CPAF合同中的激勵費用直接與項目的績效和成果掛鉤,鼓勵供應商不僅要完成任務,而且還要尋求超越基本要求的創(chuàng)新方法和解決方案。
固定價格合同雖然風險較高,但也可以激勵供應商優(yōu)化其工作流程和技術方案,因為任何成本節(jié)約都將轉化為供應商的額外利潤。
通過這些激勵機制,采購人不僅能夠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而且還能保證項目的經濟效率和質量標準。
——成本效益。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型對于確保項目的成本效益也至關重要。不同的合同類型對成本控制和預算管理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支持。
例如:成本補償合同允許較好的成本可見性和控制,尤其是在項目需求頻繁變動或技術難度較高的情況下。
固定價格合同則通過固定總價來控制預算,減少預算超支的風險,適用于項目需求明確且可預測的情況。
通過合理選擇和應用這些合同類型,采購人可以在保持風險合理的同時,有效地支持和推動創(chuàng)新項目。
合同組合的策略
根據《辦法》,政府采購的合同策略通常涉及兩個主要階段:訂購階段和首購階段,每個階段都可能采用不同的合同類型來應對項目需求。
訂購階段(研發(fā)合同):在這一階段,采購人與供應商合作研發(fā)新技術或產品。合同通常是成本補償類型,如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CPFF),以分擔在研發(fā)過程中的風險并提供資金支持。
首購階段(首購協議):一旦研發(fā)成功,采購人將根據預先約定的條件購買一定數量的創(chuàng)新產品。這一階段的合同可能采用固定價格合同,確保成本控制并促進技術的商業(yè)化。
通過這樣的分階段合同安排,采購人可以在研發(fā)階段鼓勵創(chuàng)新和技術開發(fā),同時在產品成熟后通過首購協議控制成本和風險。
為了有效實施這些合同策略,以下是一些筆者的策略建議。
風險共享機制:在合同中明確風險共享條款,尤其是在成本補償合同中,設定激勵機制來獎勵超出基本要求的性能標準,同時對未能達到預定目標的情況進行風險分擔。
靈活的合同調整:為應對在研發(fā)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技術和市場變化,合同設計應包含足夠的靈活性,允許根據項目進展和初步結果調整合同條款。
階段評審和資金釋放:實施階段性評審機制,根據項目的達成度和里程碑成果釋放后續(xù)資金,確保項目按照既定目標有效推進。
在優(yōu)勢方面,創(chuàng)新激勵可以有效地激勵供應商在研發(fā)階段創(chuàng)新,通過具體的績效目標和激勵支付,推動技術發(fā)展和應用。成本控制是在商業(yè)化階段通過固定價格合同或首購協議控制成本,提高財務預算的可預測性。
在挑戰(zhàn)方面,一是協調與監(jiān)控:需要高度的協調和監(jiān)控能力,以確保從研發(fā)到商業(yè)化的過程中合同條款得到恰當執(zhí)行。二是適應性:合同需要在制定時就具有應對快速變化技術和市場需求的適應性,這要求采購人對相關行業(yè)有深入的理解和前瞻性。
在實施《辦法》時,采購人可能會面臨多種挑戰(zhàn),這些挑戰(zhàn)涉及合同管理的復雜性、供應商的合作態(tài)度、以及政策和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以下是筆者認為的幾種常見挑戰(zhàn)以及可能的解決策略。
在合同管理方面,合同的階段性應用和多樣化需求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復雜性,特別是在需要協調多個供應商和不同合同類型時,合同管理更為復雜。建議采購人加強合同管理培訓,提升合同管理能力。此外,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項目管理辦公室,以專業(yè)化團隊來處理合同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在供應商合作態(tài)度方面,供應商可能對新的合同結構持保留態(tài)度,尤其是當合同要求他們承擔更多風險或進行額外投入時。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早期的市場咨詢和供應商參與,確保政策制定過程中供應商的聲音被聽到。同時,合同設計時應考慮到公平的風險和收益分配,確保供應商看到參與項目的潛在價值。
另外,政策變化和市場環(huán)境的不確定性可能影響合同的執(zhí)行,尤其是長期項目可能會受到新法規(guī)或技術變革的影響。筆者認為,可以在合同中加入靈活性條款,允許在特定條件下調整合同要求或重新談判關鍵條款。此外,定期進行項目審核和環(huán)境掃描,以快速響應外部變化。
結論與未來研究方向
成本補償合同(如CPFF、CPIF、CPAF)和固定價格合同在創(chuàng)新采購中各有其獨特的應用價值和功能。這些合同類型提供了靈活性和風險管理的機制,使采購人能夠有效地激勵供應商進行創(chuàng)新,同時控制項目成本和風險。盡管存在管理復雜性、供應商合作態(tài)度,以及政策和市場環(huán)境變化等挑戰(zhàn),通過合理的策略設計和實施,如增強合同管理能力、提供靈活的合同條款,可以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
筆者認為,未來的研究可以探索如何將法律、經濟學和管理學等多學科知識應用于創(chuàng)新采購合同的設計和管理中,以提升合同執(zhí)行的效率和效果。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發(fā)展,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應用,研究它們如何影響合同設計和執(zhí)行將是一個重要的方向。此外,比較不同國家在創(chuàng)新采購合同管理上的做法和經驗,可以為改進國內政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作者單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