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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將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和綠色工廠認證設置為評審因素嗎

欄目: 實務操作(探討),電子報 時間:2025-01-13 21:04:38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摘要】

【案例看臺】

可以將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和綠色工廠認證設置為評審因素嗎

■ 鐘志君 肖忠樺 周芷菁

案例回放

A公司向某縣財政部門投訴稱,某學校教學設備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在評審因素方面規(guī)定,供應商或者所投產品的制造商獲得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得1分;通過《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以下簡稱《綠色工廠評價通則》)評價獲得綠色工廠認證的,得1分。評審依據是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綠色工廠認證證書的復印件。A公司認為,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綠色工廠認證與本次采購活動的貨物質量無關,眾多中小企業(yè)都未獲得上述兩項證書,將其作為評審因素涉嫌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供應商,要求財政部門責令采購人修改招標文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財政部門調查后認為,一方面,《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已包括企業(yè)能源管理體系的要求,投訴所稱事項屬于重復設置評審因素。另一方面,《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對企業(yè)的建筑密度、容積率、工廠總產能、單位產能、工廠用地面積等指標有相關要求,上述指標與企業(yè)的經營規(guī)模、財務指標有直接關聯,將其作為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因素,涉嫌在經營規(guī)模和財務指標上歧視中小企業(yè)。

此外,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主要針對企業(yè)內部的節(jié)能減排效果,綠色工廠認證主要是推動工業(yè)綠色轉型,二者與貨物質量無直接關聯,與本項目的采購需求不相適應,將二者作為該項目的評審因素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和排斥潛在的供應商。

財政部門裁定,投訴事項成立,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案例分析

什么是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分為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ISO50001是關于能源管理體系的要求與使用指南的國際標準,是指企業(yè)遵循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標準,建立、實施、維護并持續(xù)改進能源管理體系,以提高能源管理效率、減少能源消耗、降低成本以及降低對環(huán)境的影響。ISO50001認證證書是國際認證授權組織批準授權的認證機構(比如英國標準協會、法國國際檢驗局等)進行認證,其在全球100多個國家通用。

該認證的目標是使企業(yè)能夠建立持續(xù)提高能源績效所需的系統和過程,按能源供給和能源需求兩個方面劃分為15個業(yè)務范圍,一方面是能源供給,共有5個業(yè)務范圍,包含煤炭、油、氣、電力、熱力,其他(地熱、分布式能源、余熱等)。另一方面是能源需求,共有10個業(yè)務范圍,包含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筑材料、紡織、造紙、機械制造、交通運輸、公共機構及服務,其他。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是202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它等同采用了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ISO50001標準。GB/T23331認證證書在國內有效。

由此可見,上述兩項標準是企業(yè)加強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并未體現企業(yè)在制造產品質量方面的要求或準則。

什么是綠色工廠認證?

為加快推進制造強國建設,實施綠色制造工程,積極構建綠色制造體系,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節(jié)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聯合鋼鐵、石化、建材、機械、汽車等重點行業(yè)協會、研究機構和重點企業(yè)等共同編制了《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國家標準,這是我國官方制定發(fā)布的綠色工廠相關標準。

該標準明確了綠色工廠術語定義,從基本要求、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資源投入、產品、環(huán)境排放、績效等方面,按照“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則,建立了綠色工廠系統評價指標體系,提出了綠色工廠評價通用要求。GB/T36132認證證書在國內有效。

該標準的主要作用是引導廣大企業(yè)創(chuàng)建綠色工廠,推動工業(yè)綠色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fā)展。該標準同樣未體現企業(yè)在制造產品質量方面的要求或準則。

能將綠色工廠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設置為評審因素嗎?

在實踐中,部分采購人存在“輕采購需求、重采購結果”的現象,缺乏專業(yè)的采購人員,認為只要快速地把采購任務完成就行了,多數時候甘當“甩手掌柜”,把采購人主體責任拋在腦后,委托代理機構開展采購需求調查工作,甚至不開展采購需求調查工作,未能合理合法地設置評審因素,導致不能較好地實現采購目標和績效。

筆者認為,評審因素的設置應該與采購項目的實際需求相適應??茖W合理設置評審因素根源在采購需求上,對此,《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有相關明確的規(guī)定。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主要針對企業(yè)內部的節(jié)能減排效果,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可以證明該企業(yè)在節(jié)能減排方面做得較好。綠色工廠認證主要是企業(yè)按照“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則,通過綠色工廠認證證明該企業(yè)在綠色制造方面取得了相應成效。二者和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質量沒有關系,《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評審因素的設置應與投標人提供的貨物服務質量相關。

本案中,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將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和綠色工廠認證作為教學裝備采購項目的評審因素確實不合理,二者與企業(yè)生產的產品質量沒有必然關系。筆者認為,如果貨物類采購項目有節(jié)能減排、綠色制造方面的采購需求,應該要求供應商提供的貨物獲得過相關證書,而不是該供應商本身具有節(jié)能減排或綠色工廠的證書。同時將綠色工廠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設置為評審因素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國家標準第6點管理體系明確要求“6.3能源管理體系,工廠應建立、實施并保持能源管理體系,工廠的能源管理體系應滿足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的要求”,綠色工廠認證已經包含能源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因此同時將二者設置為評審因素屬于重復評審的行為。

二是《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國家標準的綠色工廠績效指標的計算方法,對工廠的容積率、建筑密度、單位用地面積產能等指標有相關的規(guī)定,上述指標與企業(yè)的財務指標密切相關。因此將綠色工廠作為評審因素可能會在財務指標方面對中小企業(yè)實行差別或者歧視待遇。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如何判定評審因素是否合理,應遵循“評審因素和項目需求相關且不違法違規(guī)”的原則。在本案中,采購人采購的教育裝備類的貨物,供應商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通過綠色工廠認證,并不意味著供應商的貨物質量好,履約能力更有保障,因此,在本案中不能將二者設置為評審因素。

意見建議

一是采購人切實加強采購主體責任。采購人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項目特點合理設定評審因素,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準確反映采購需求,還要與投標人所提供的貨物服務質量相關。

二是采購人建立專家論證采購需求機制。按照“誰采購、誰負責”原則,采購人應加強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工作,全面履行采購需求管理職責,建立政府采購專家參與采購項目需求論證的工作機制,對項目采購需求開展專家論證,確保采購需求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合理性,提高采購質效。

三是財政部門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財政部門要針對在采購文件中設置隱形壁壘、差別對待市場主體、限制公平競爭等問題,實施靶向精準措施,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違法違規(guī)設置評審因素專項檢查,公示違法違規(guī)現象,督促采購人依法開展采購活動,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

法規(guī)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四條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五十五條 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

評審因素應當細化和量化,且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指標有區(qū)間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qū)間,并設置各區(qū)間對應的不同分值。

《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采用綜合性評審方法的,評審因素應當按照采購需求和與實現項目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確定。

采購需求客觀、明確的采購項目,采購需求中客觀但不可量化的指標應當作為實質性要求,不得作為評分項;參與評分的指標應當是采購需求中的量化指標,評分項應當按照量化指標的等次,設置對應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確定客觀指標,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組織方案的采購項目,可以結合需求調查的情況,盡可能明確不同技術路線、組織形式及相關指標的重要性和優(yōu)先級,設定客觀、量化的評審因素、分值和權重。價格因素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確定分值和權重。

采購項目涉及后續(xù)采購的,如大型裝備等,要考慮兼容性要求??梢砸蠊虉蟪龊罄m(xù)供應的價格,以及后續(xù)采購的可替代性、相關產品和估價,作為評審時考慮的因素。

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組織方案,且供應商經驗和能力對履約有直接影響的,如訂購、設計等采購項目,可以在評審因素中適當考慮供應商的履約能力要求,并合理設置分值和權重。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組織方案,采購人認為有必要考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確使用年限,要求供應商報出安裝調試費用、使用期間能源管理、廢棄處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為評審時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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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406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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