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陽區(qū):開啟政采投訴調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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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qū):開啟政采投訴調解流程
本報訊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qū)財政局成功調解了一起政府采購投訴案件,開出了浙江省第一份政府采購行政裁決調解書,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雙方達成共識簽訂調解書,投訴人撤訴,案件終止。此舉標志該市正式開啟政府采購投訴調解流程,為簡化優(yōu)化政府采購投訴處理開辟了新路徑。
簡化流程,體現(xiàn) “速度”。在調解過程中,財政部門在第一時間給了當事人特別是投訴人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調查取證工作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電話咨詢、在線溝通、網(wǎng)上查證、EMS速遞等多種方式組合運用,省去了行政處理的繁瑣過程,有效加速了調解進程,不到2個工作日就解決問題,與法定投訴處理時間30個工作日相比,為項目的推進節(jié)約了大量時間,充分體現(xiàn)了調解的時間績效。
依法依規(guī),把握 “尺度”。在對本案件調查后認定被投訴人未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后,財政部門積極組織投訴人、被投訴人、項目負責人、特邀調解員共同參與溝通調解。法律顧問提供專業(yè)鑒定和法律意見,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大前提下,通過政策輔導、悉心勸解、公開調查結果等方式,使當事人全面了解財政部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jù)和證據(jù),感受到法律的權威性和執(zhí)法的公正性,最終達成了友好調解。
以人為本,提高 “溫度”。在本案調解過程中,富陽財政局為各方當事人搭建了面對面溝通交流的平臺,聽取和認真審閱雙方爭議的焦點、事實、理由和主張,了解當事人的思想動態(tài),對其合理訴求與期望作出有效回應,體現(xiàn)了對當事人的公正對待和尊重,提高效率的同時“暖”了人心。
部門協(xié)同,提升 “高度”。對于重大、疑難、復雜的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案件,一個財政科室或者幾個執(zhí)法人員力量往往難以應對。針對本次調解,富陽區(qū)財政局大膽嘗試,在內部多科室協(xié)同的情況下,很好地發(fā)揮了法律顧問的作用。今后,富陽區(qū)財政局將進一步拓展試點成效,與區(qū)矛盾調解中心簽訂入駐協(xié)議,規(guī)范從案件受理、調查取證、調解溝通、文書下達等一系列投訴調解的流程,通過科室配合、部門聯(lián)動提高投訴調解的時效和績效。
(溫屹青 趙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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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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