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框架協(xié)議的不同適用情形
【業(yè)內觀點】
論框架協(xié)議的不同適用情形
■ 張莉華
2021年1月,財政部印發(fā)了《關于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的通知》(財辦庫〔2021〕14號),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xié)議供貨、定點采購外,決定對部分地區(qū)存在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采購項目,通過入圍等方式設置的、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各類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以下簡稱三庫)等供應商庫進行清理。在之后的專項清理工作中,由于各地對清理標準的理解不同,有些地方出現(xiàn)了過度清理的現(xiàn)象,不利于采購工作的順利進行。
隨后,財政部出臺了《政府采購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以下簡稱110號令),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蚣軈f(xié)議作為一種新型的政府采購方式在110號令中正式提出,目的是解決多頻次、小額度采購活動中遇到的難題。但框架協(xié)議有三種適用情形,且每種適用情形在采購實施過程中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項。筆者從理論層面對此進行分析,以期為相關當事人提供借鑒。
110號令第三條指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采購:(一)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品目,以及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二)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本部門、本系統(tǒng)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評估、會計、審計等鑒證咨詢服務,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三)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為本部門、本系統(tǒng)以外的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需要確定2家以上供應商由服務對象自主選擇的;(四)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種適用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何采用框架協(xié)議的采購方式同時采購目錄內(比如打印機)和目錄外(比如打印機配套原廠耗材)的貨物,保證采購活動的公平、公正。
在實踐中,集采目錄以內以及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通常是指通用的貨物(比如打印機、復印紙、計算機等)和服務(比如服務物業(yè)、加油、印刷等)。以打印機為例,硒鼓是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但只有非原廠生產的打印用兼容耗材屬于目錄內品目,原廠耗材屬于目錄外品目。如果同一品目全年預算金額未達到采購限額標準,則不屬于政府采購范疇。若集中采購機構只單獨征集目錄內品目,后續(xù)需要采購配套耗材和配件時,供應商有可能故意抬高價格出售,損害采購人的合法權益。
筆者認為,在框架協(xié)議公開征集程序階段,集中采購機構可細化采購標的,明確定價機制,同時征集與貨物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的報價。采購人在第二階段授予合同時,可以根據本單位采購耗材和配件的預算總額分情況簽訂合同。若超過采購限額標準,則采購人可與供應商同時簽訂集采目錄內品目和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的合同;若未超過采購限額標準,采購人僅就集采目錄內品目與供應商簽訂合同,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可單獨向供應商采購,價格可參照征集價格進行協(xié)商。
對于框架協(xié)議的第二種適用情形,首先,要注意的是110號令規(guī)定的不適用情形,即主管預算單位能夠歸集需求形成單一項目進行采購,通過簽訂時間、地點、數量不確定的采購合同滿足需求的,不得采用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其次,需要注意鑒證咨詢服務是本部門、本系統(tǒng)所需的,即自采自用的服務項目。再其次,還要注意鑒證咨詢服務的范圍。鑒證咨詢服務范圍較廣,110號令將鑒證咨詢服務限制在法律、評估、會計和審計的范圍內。在實際應用中,采購人應根據項目的采購需求,在合理范圍內選擇采用框架協(xié)議采購。最后,要注意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不屬于第二種適用情形。比如,集采目錄內的小額零星的維修、辦公用品等采購項目均不適用框架協(xié)議采購。
第三種適用情形與前兩種有所不同,筆者認為,需要注意以下四點:一是適用于本部門、本系統(tǒng)以外的服務對象提供的服務,即自采他用的服務項目,比如,養(yǎng)老、體檢、培訓服務等。二是沒有小額零星的限制,即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次采購額超過采購限額標準也可以采用框架協(xié)議的采購方式。三是強調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即明確了適用主體和采購范圍。適用主體為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不適用此情形。采購范圍為政府采購服務指導性目錄內的服務項目。四是前兩種適用情形最終入圍供應商數量可以為一家,但第三種適用情形要確定入圍的供應商數量達到兩家以上才可以開展采購活動。
(作者單位:國家體育總局財務管理和審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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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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